业务范围 scope of business

第一章     


第一条  为了加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中拍协)会员管理,强化协会组织建设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章程》,结合拍卖行业的特点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  中拍协会员享有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章程》规定的相应权利,并履行相应义务。
第三条  本办法适用于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二章  入会条件与程序
第四条  入会条件
(一)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、具有法人资格且与拍卖有关的社会团体、企业、其他涉及拍卖的组织机构和有关人员,均可申请入会;
(二)承认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章程》,自愿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,按时缴纳会费;
(三)申请入会单位须规范经营,无违法违规记录。
第五条 入会程序
(一)在协会网站进行注册后,网上提交入会申请;
(二)单位会员提交有关证明资料,包括:      
1、企业营业执照、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事业单位登记证;   
2、拍卖企业提供拍卖经营许可证;
3、诚信经营承诺书及其他必要的资料。
(三)个人会员提交有关证明资料,包括:
1、个人身份证件;
2、拍卖师提供执业资格证书;
3、个人诚信自律承诺书及其他必要的资料。
(四)申报资料经会员部审核后在中拍协网站进行公示,对无异议的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备案;
(五)经批准后由中拍协秘书处统一制作会员证和牌匾。
第六条  中拍协会员管理工作由秘书处会员部负责。
第三章  会员权利与义务
第七条 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